根据《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班级评定小组评定、学院评定小组审核,初步确定以下同学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获得者,具体名单如下:
励志奖学金(27人):
董阿梦 蔡添娇 黄丽君 陈 娜 张凌云 徐 倩 邵 欢
刘恒凤 赵惠绘 黄倩倩 平 君 张继红 欧阳范 杨莉莉
廖 晴 黄秀萍 薛 琴 王 兰 张 琦 杨 灿 胡 桃
刘 蒙 张洁琼 李雪丽 潘 巧 王 敏 毛贝贝
国家一等助学金(40人):
胡晓玲 程 卓 徐秀兰 熊 睿 徐方霞 张凤琼 吕 洁
何 方 孙曼婷 吴 佳 王 苇 敖丽红 冯坤元 余静芳
张 文 杜宇堇 金 梦 张 尧 徐翠萍 曹凤鸣 冯 丽
舒 琪 刘 倩 蔡要华 王首道 刘香玉 陈敦光 余梦春
邹玉萍 潘莫愁 龙 珊 董 佳 王艳华 陈财望 周书文
岳晓露 王家鹏 陈 艳 王 欢 余云云
国家二等助学金(120人):
匡 艳 赵国霞 王凡凡 谭 影 李婉颖 谭 燕 杜小敏
徐 雪 陈晓霞 李亚萍 涂碧霞 宋翠云 卢梦玲 涂 曼
熊晓红 宁姝琦 商燕翔 陈 翔 李嘉怡 张 璐 康家荣
梁 燕 赵雪源 任成成 毛 芳 程天雄 杨宇琴 陈云飞
王 洋 夏 依 李娟娟 张静贤 王秀苗 黄雅琦 岑大连
张 倩 韩晓玲 金光莉 张 羽 陈丽芳 罗玲玉 陈小娅
贾会敏 虢海云 胡烨琼 明正平 吴运杰 王家顺 石 娟
贺奕雯 田金龙 董 梅 李 兰 欧阳文 谢芝蓉 胡美玲
潘新月 李 珂 何 蒙 马 晨 赵祐萱 梅 静 吴亚玲
邵王琼 刘 婷 周 励 刘 琼 张琰婧 师梦茹 刘亚琪
谭米娜 刘 留 胡汉凤 鲁琼英 陈 程 曹瑶瑶 欧绮丹
康看看 杨 慧 田 巧 代盈盈 张 锦 曾丽洁 刘 琪
程伊丽 陈顺喜 陈玉连 张晓莹 王小同 丁 梦 孙晓琴
肖雪柯 王 彬 徐瑶瑶 谢 静 唐 杏 颜 清 莫佳佳
梁小立 廖静媛 程 凡 李胜男 牟宇茗 周兰兰 王 莹
龚 妙 朱雅琪 吴健兰 李月红 孙 溶 熊红娟 谭苗苗
李晓雪 郭 燕 肖书静 陈如意 陈 青 徐 璐 贾翠翠
程 苹
国家三等助学金(40人):
朱 莲 何雯雯 陈 孜 李梓晖 张子涵 陈 蕾 王雪芳
洪汝娇 倪 闯 龚晶晶 钱承琳 覃杰萍 张斌瑶 杨逸凡
张 谦 李 翔 聂 晓 彭 甜 程梦丽 高慧敏 孙丽媛
田 密 田 蕾 徐 卉 田 宇 李亚玲
李 珍 梅晨丽 郭思思 阳梦雪 方琳玲 张珊珊 杨 秦
沈秋季
如对上述同学情况有异议,请于11月19日—11月21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反映到院办陶老师处。联系电话:027—81973730。.